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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是一個很懶的人。
有時候懶的程度,連自己都會瞠目結舌。

就拿永恆來說吧,早年發豪語要25歲左右寫完的一部小說,
如今多年有成,已經成為一部完全斷頭的暗室作品。(orz)

原本學生時代就已經懶得可以,
投入職場後,更是將這懶字發揚到淋漓盡致。

也許可以跟富(木堅)義結金蘭了。


不過無名一踅,發現擁有部落格的昔日文友還真不是少數。
於是我應該也要順應潮流,來弄個部落格是不?

嗯。誰會去關心這種事啊。

總之,就是這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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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sve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